“白名单”企业的筛选遵循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以企业的“信用指数”为核心标尺,综合考量以下因素:
- 信用状况优良: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认定结果为“优”或“良”,且纳税信用状况良好,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- 合规经营承诺:近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,未被列入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风险管理对象。
- 安全环保“零”事故:近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、因重大事故隐患被行政处罚、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形。
- 行业资质合规:符合所处行业的法定资质要求,且生产经营数据(如产值、销售额等)真实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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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白名单”企业的筛选遵循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以企业的“信用指数”为核心标尺,综合考量以下因素:
监管部门会更多地采用远程监测、在线核查等非现场监管模式。能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的检查,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,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影响。
此外,对列入“白名单”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。各行政执法部门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。以下情形可启动现场检查:
“白名单”实行动态调整机制,每半年更新一次。若企业出现以下情形,将被及时清退,并恢复常规监管频次:
"白名单"企业的筛选遵循"优中选优"的原则,以企业的"信用指数"为核心标尺,综合考量以下因素:
对辖区经营企业(不含个体工商户)进行"核心指标+综合评分",排名靠前的企业可纳入。具体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:
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、且在同等信用和合规条件下,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显著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前列集团企业及外贸进出口前列企业,予以优先纳入支持。
以下企业不纳入"白名单"管理:
"白名单"实行动态调整机制,每半年更新一次。若企业出现以下情形,将被及时清退,并恢复常规监管频次: